美饰说。文身被一些民族视为人体的一种美丽装饰,是人体的一种特殊的艺术形式,它具体地表达了一些民族的审美意识。格罗塞说:“原始民族的画身,主要目的是为美观”①。
6、战争标识说。原始民族时期,狩猎和战争是**主要的活动。为了便于在混战中识别本部落的人,于是各部落都有自己**性的标记——文身。同时也作为勇敢的象征。如波利尼西亚人就有为了让满身都有文身而不但建立功勋的制度。
7、身份等级说。进入阶级社会以后,文身被用来标示尊贵、等级地位。在马克萨斯群岛,只有贵族可以从头面到手指、脚趾,包括全身都刺上花纹。在台湾高山族的各族系间,对平民和贵族在文身上的权利有很详细的规定,如年龄、图式、部位、颜色等。
8、功用说。在早期,文身的产生有其强烈的功用目的。如翁格人是了防止蚊虫叮咬等实用目的而进行绘身的。后来的求福避祸、图腾崇拜也由此说发展而来。漳州纹身店